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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时快讯】振邦智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8:33:37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且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相应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按相关

规定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98,564 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98,56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98,564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园4栋

午 14:00-18: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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